報稅季最常見的 5 個錯誤

陳怡君
主編 / 執業會計師
編輯團隊 →

錯誤一:忘記申報副業收入

很多人以為「公司給的薪水才要報」,把家教、Uber、外送、網拍、YouTube 收入當作「課外收入」沒報。這是錯的。

根據規定,只要是中華民國境內的所得,不論來源,通通要併入綜所稅申報。即使對方沒開扣繳憑單給你,你還是有申報義務。漏報被查到,除了補稅,還會被處 0.5 到 1 倍的罰鍰。

錯誤二:扶養親屬資格沒搞清楚

申報扶養親屬可以多扣免稅額,很多人想多扣就多扣,但被駁回的也不少。

要扶養親屬,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之一:

常見的踩雷情況:

錯誤三:列舉扣除額沒留單據

列舉扣除額(醫藥費、捐贈、保險費、房貸利息等)雖然可以節稅,但必須有合法憑證

常見問題:

建議列舉的單據至少保留 5 年,以備國稅局事後抽查。

錯誤四:免稅額和扣除額搞混

這兩個是不同的概念:

還有一個是特別扣除額(薪資、儲蓄、身心障礙等),這個跟標準/列舉並存,不衝突。

錯誤五:沒選對申報身分

夫妻申報有三種方式:

  1. 薪資分開計稅:夫妻薪資分開算稅,其他所得合併
  2. 各類所得分開計稅:把比較高薪的一方獨立算
  3. 全部所得合併計稅:全部加起來一起算
  4. 系統會自動算出三種方式的應納稅額,選最少的那一種就對了。很多人懶得選,直接用預設,結果繳了冤枉錢。

    怎麼避免出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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